就业是一个艰辛且充满挑战的过程,按步骤划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步:
准备好个人资料→寻找求职信息和途径→接触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派遣→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
(一)准备好个人求职资料
毕业生步入社会就业前必须准备好个人求职资料,以便让用人单位详细深入的了解自己。求职过程中应携带的资料有: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毕业生和学校四方共签,从而达到约束各方行为的契约,一式四份,签好后各方各执一份。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由学校统一印制,证明毕业生在校情况的资料。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当年由学校统一印发,每生一份。在学校、系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生效。
3、《个人简历》:是由毕业生自己制作,具有个性化,让用人单位充分了解自身情况的资料。此资料必须在毕业当年寒假前的十一月份制作完成,并印制多份。(具体详见第24页)
4.成绩单:是由学校学籍科统一发放,每生一份,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记载毕业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以及成绩的文件。
(二)求职途径
1、校园招聘会。学校为毕业生搭建的、促进供需见面的平台。
2、各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每一个省区一般都有一个政府主管的专为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的指导中心。该中心既是信息来源中心,又是咨询服务中心,可直接推荐毕业生就业。
3、人才市场。毕业生可直接进入人才市场与用人单位交流洽谈。人才市场信息量大,机会多。
4、社会实践或实习求职。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与临床实习,可直接或间接的获得相关的就业信息。
5、大众传媒求职。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传媒上寻找就业信息。特别提示:当寻找到招聘信息后,要及时按地址、电话、网址与用人单位联系,在投出“个人简历” 3-5天后,要积极主动地对就业信息进行有效的跟踪。
6、通过各种社会关系求职:一是通过各种社会关系推荐;二是能通过各种关系获取用人信息。
7、直接去用人单位求职。毕业生在没有信息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找负责人或人事主管,自我介绍,问询有无需求意向。
(三)接触用人单位
包括:面谈(面试)、电话交谈,投递“简历”。要注意技巧和礼节。接触用人单位是在平等基础上的互相了解和选择。作为应聘人应把用人单位了解清楚。如:名称、单位性质、规模、工资福利、发展空间等。要特别问清单位的人事管理方式,即:有无人事管理部门。①有此部门为自管;②无此部门可能是人才市场或政府有关部门代理人事关系,也可能无人事关系管理。无人事关系管理的单位学校无法派遣,户口和人事档案也无法落实。
(四)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经面试交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要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签字的顺序为:首先,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中同时签署意见。(必须要明确报到日期、试用期、工薪及福利等重要问题);然后,由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盖章并签署意见。而后,由毕业生将协议书拿回学校,由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学校、系、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各持一份。
(五)毕业派遣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完就业协议后,必须在毕业时间(一般为6月10日)以后,学校才能办理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报到证”(每生一证,统一编号);然后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天津生源学生:毕业时若没有找到合适的用人单位,在毕业后五年的择业期内随时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在学校开具介绍信后,可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随时办理报到证。
外省籍学生:毕业时没有签订就业协议或没有找到用人单位,学校将根据各省市文件要求,将报到证开派至生源地高校毕业生指导中心等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留津暂缓派遣的学生除外)
(六)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
户籍关系:外省籍学生毕业后,可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生源省报到、落户。
档案关系:由毕业生本人持个人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有效证件,送交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保管。